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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何在?

盈科律师 2014-09-24

 购买拆迁安置房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以下几点:

  1、有些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很多,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2、“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项和第()项分别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出售方在最后经常以此为理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此,1、慎购拆迁安置房。尤其是没有办理完所有手续的房屋。 2、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情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很有可能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 3、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在协议中,一定要约定清楚该房屋有没有共有人、有多少共有人、所有共有人有没有书面同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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