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向贷款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抵押物权属证明、资物清单或保证人资信证明;
(5)如以第三方财产或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需提供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
(6)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贷款行对开发商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与开发上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在借款人取得房屋产权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以前,开发商必须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在贷款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回购保证金。
3、贷款行对借款人所提供资料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4、贷款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划款扣款协议书》,将贷款划付给开发商。
5、借款人办理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
6、借款人填制借款凭证并签章,贷款行根据《划款扣款协议书》,将贷款划付给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