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订立日期,购房人交付定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期订立合同的,应当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购房人不按期订立合同的,购房人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在约定订立合同的日期内,双方就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返还定金。
开发商以天气异常等理由提出延期交房抗辩是否成立?
实践中,个别开发商以天气寒冷异常,雨量大等等提出延期交房抗辩,若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均不构成不可抗力。因一般的气候因素是在订立合同确定工期时,就应当考虑在内的因素。因此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