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房屋租赁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此时如何处理?

盈科(北京)律师 2016-10-31



问: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此时如何处理?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数份租赁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按照如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强占、欺骗等非法手段占有租赁房屋的,不在此列;(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享受优先履约权;(3)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合同成立时间在先,判断标准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更严格地说,是当事人中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更多菜单Tel:010-85199988     400-060-0148进入盈科官网
进入盈科北京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房产交易法律事务土地法律事务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侵权纠纷法律事务公司综合法律事务刑事法律事务合同纠纷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