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房屋租赁

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权利义务分别有哪些?

盈科律师 2014-09-24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 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上一篇 下一篇
更多菜单Tel:010-85199988     400-060-0148进入盈科官网
进入盈科北京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房产交易法律事务土地法律事务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侵权纠纷法律事务公司综合法律事务刑事法律事务合同纠纷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