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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义下,法院是否支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盈科律师 2014-09-24

房改房带有福利补助性和政策优惠性,带有“人身”色彩,房改房的出售对象为单位职工,且在出售给购买方时结合了职工的职务、工龄、等因素以低于市场价出售给购房者。且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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